六壬又称“大六壬”,是古代易学中的重要经典推理系统。在古代,六壬与太乙、遁甲并列为三式,而六壬其传尤古。关于六壬的起源,纪晓岚总篡《四库全书·六壬大全提要》中曰:

 

六壬与遁甲、太乙,世谓之三式。而六壬其传尤古。或谓出于黄帝玄女,固属无稽。

要其为术,固非后世方技家所能造。(上卷,第1436页)[1]

 

关于六壬名称的由来,上述书中又指出:

 

大抵数根于五行,而五行始于水。举阴以起阳,故称壬焉。举成以该生,故用六焉。(上卷,第1436页)[1]

 

另外,清人俞正燮在《癸巳类稿·六壬古式考》中解释的也较为详细,其曰:

 

名六壬者,《神机制敌太白阴经》云:“玄女式者,一名六壬式,玄女所造,主北方

万物之始。因六甲之壬,故曰六壬”。《武经总要》云:“六壬之说,大衍数谓天一生水,

始于北方。”许慎《说文》言水者“准也。”生数一,成数五,以水配之成六壬也……壬

数主北方阴,《白虎通》云:“亥者阴之始”,又亥位为易之乾,为盖天之天门,壬寄于

亥,名六壬宜也。(壹卷,第499-500页)[2]

 

上述引文关于六壬名称的解释大意是说,如按《洪范》五行来说,五行起于水;水属阴,阴生阳,即“举阴以起阳”,所以水是万物造化的开始,六壬依此为主旨起点;在十二地支的五行属性中,壬癸属水,而壬属阳水,故以“壬”之名代指水,关于此点,成书不晚于战国时期的《黄帝内经·上古天真论》篇中就以“天癸”代指人身体中的阴水,可为佐证;在河图数中,所谓“天一生水,地六成之”,“六”为水之成数,因此又可以“六”代指水;壬属阳,六属阴,“六壬”合一使用,又体现了易学中“一阴一阳之谓道”的思想;按照六壬中“十干寄宫”法则,壬寄于亥,亥为西北方,古人认为那是所谓“天门”的方位,是万物所出的方位;这就是所谓“六壬”名称的意义。

“六壬其传尤古”,古籍中多有记载使用六壬方法来决断疑惑的例子。例如《史记》中的《日者列传》、《龟策传》,《国语·周语》记载“伶州鸠答律”等都与六壬占法相关,东汉赵晔《吴越春秋》、袁康吴平《越绝书》更是对六壬占法作了翔实记载。如《越绝书》中《记地传》中“禹知时晏岁暮,年加申酉,求书其下,祠白马禹井”的记载,以及《越绝外传·记吴王占梦》中“此固非伍子胥所能知也。今日壬午,时加南方,名属苍天,不可逃亡”的记载,都是典型的古六壬占法。20世纪70年代以来,随考古学的发展,陆续出土的汉代六壬式盘已有多件,如1977年7月安徽阜阳汝阴候墓出土西汉初年式盘,经严敦杰、李学勤等学者考证即为汉初六壬式盘,由此证明至迟在汉代六壬式就相当流行。

从逻辑的角度考察,六壬系统不仅是中国古代众多逻辑系统之一,而且其内容的庞大复杂达到了中国古代逻辑推理系统的顶峰,可谓之“经典系统”,是中国古代逻辑的优秀代表。六壬推类逻辑系统由两部分构成,一是排课系统,主要由干支推类符号构成,是中国古代符号化、形式化的逻辑系统,二是占断系统,是中国古代逻辑的语义系统,其中特别能体现中国古代逻辑不同于西方逻辑的“推类”或“类比”之特征。长期以来,中国古代逻辑的研究对象仅仅限于名辩学窠臼,对占据中国古代文化主流的易学系统少有涉及,对如此庞大复杂的六壬系统中的逻辑问题更是无人问津。有鉴于此,对六壬系统的逻辑学研究乃是十分重要的。

 

一 六壬排课系统——六壬类比逻辑的形式系统

六壬的排课系统是六壬逻辑的形式化部分。排课系统由中国古代文化中的最抽象的类符号——“天干地支”及其衍化符号构成初始符号,由天干地支的相互关系构成系统的基本推理规则和推理形式,在此基础上排课系统进行分类运算,公式变化无穷尽。

(一)初始符号

1、十天干、十二地支:(略)

这是易学逻辑母系统的一般符号。

2、干支的衍化符号:干支符号在六壬系统的变化、衍化符号。这是六壬系统作为易学逻辑子系统的符号,这些符号具有六壬子系统的特征。

(1)十二月将:清•胡煦著《周易函书》曰:

正月亥将登明,二月戌将天魁,三月酉将从魁,四月申将传送,五月未将小吉,六

月午将胜光,七月巳将太乙,八月辰将天罡,九月卯将太冲,十月寅将功曹,十一月丑

将大吉,十二月子将神后。(第一册,第411页)[3]

 

语义解释:十二月将的概念来自于古天文学,是阴阳北斗在“天盘”上的运动标记,它随天象的变化而变化,是十二辰(支)的具体衍化。宋•沈括《梦溪笔谈卷七•象数一•太阳过宫》讲的较清晰,其曰:

六壬天十二辰,亥曰“徵明”为正月将,戌曰“天魁”为二月将。古人谓之“合神”,

又谓之“太阳过宫”。“合神”者,正月建寅合在亥,二月建卯合在戌之类;“太阳过宫”

者,正月日躔诹訾,二月日躔降娄之类。二说一也,此以《颛帝历》言之也。今则分为

二说者,概日度随黄道岁差。今太阳至雨水后方躔诹訾、春分后方躔降娄,若用合神,

则须自立春日便用亥将、惊蛰便用戌将。今若用太阳则不应合神,用合神则不应太阳。

以理推之,发课皆用月将加正时,如此则须当从太阳过宫,若不用太阳躔次,则当日、

当时日月五星、干支、二十八宿皆不应天行,以此决知须用太阳也。(第39-40页)[4]

 

(2)十二神将:《六壬大全·卷二·天将总论》曰:

十二天将,天乙贵人为主,居中;前有五位:一蛇二雀三合四勾五龙,此水火土之

神在左方者;后有五位:一后二阴三玄四常五虎,此金水土之神在右方者;天空虽云后

六位,有名而无物,缘贵人相对无物冲之,犹月杀之有月空,以遇之事皆可也。(第六册,第513页)[5]

 

语义解释:十二神将是模拟、类比北斗周年视运动而形成的,他们各有其在天空的恒星背景,其中青龙白虎、朱雀玄武、勾陈腾蛇等都是星名。(第747页)[6] 在逻辑上是十二支的衍化符号。宋•沈括《梦溪笔谈卷七•象数一•天空非十二将》讲得较清晰,其曰:

 

六壬有十二神将,以义求之,止合有十一神将。贵人为之主,其前有五将,谓螣蛇、

朱雀、六合、勾陈、青龙也,此木、火之神在方左者(方左谓寅、卯、辰、巳、午);

其后有五将,谓天后、太阴、玄武、太常、白虎也,此金、水之神在方右者(方右谓未、

申、酉、亥、子)。唯贵人相对无物,如日在天,月对则亏,五星对则逆行避之,莫敢

当其对,贵人亦然,莫有对者,故谓之天空。空者,无所有也,非神将也,犹月德之有

月空也。以之占事,吉凶皆空,唯求对见及有所伸理于君者遇之乃吉。(第41页)[4]

 

 

(二)基本规则

在六壬类比逻辑系统中,推理的总规则是《易·系辞》中的“一阴一阳之谓道”、“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”,这既是系统的形上规则,即类似于公理的规则,同时又是分部运算的具体规则,还是系统一致性与无矛盾性的终极规则。

1、易学逻辑类比母系统规则集合:即五行生克,生旺休囚死;天干、地支的生克刑冲化害合、十二生死所等。

(1)三刑规则:

自刑:辰午酉亥自刑,即辰刑辰、午刑午、酉刑酉、亥刑亥。

互刑:子卯互刑,即子刑卯、卯刑子为无礼之刑。

朋刑:寅巳申刑、丑戌未刑;即寅刑巳、巳刑申、申刑寅,丑刑戌、戌刑未,未刑丑。

(2)六害(穿):子未、丑午、寅巳、卯辰、申亥、酉戌六组互害。

(3)六冲:子午、丑未、寅申、卯酉、辰戌、巳亥六组互冲。

(4)六破:子酉、丑辰、卯午、未戌、寅亥、巳申。

(5)化:甲己化土,乙庚化金,丙辛化水,丁壬化木,戊癸化火。

(6)三合:申子辰合水局、亥卯未合木局、寅午戌合火局、巳酉丑合金局。

 

2、六壬子系统的规则:

(1)十干寄宫:天干寄于地支,实际上是将天干与地支统一起来,以便利于推演。其规则是:甲寄于寅、乙寄于辰、丙戊寄于巳、丁己寄于未、庚寄于申、辛寄于戌、壬寄于亥、癸寄于丑。卯午酉子为四正不寄,其原因《六壬大全·卷二·神将释》中解释道:“子午为阴阳二至,卯酉为日月之门”,不可冲犯之意。另有清•胡煦著《周易函书》中曰:

 

布十二支为地盘,以十干寄之,甲寄于寅,乙寄于辰,丙戊寄于巳,丁己寄于未,

庚寄于申,辛寄于戌,壬寄于亥,癸寄于子。(第一册,第440页)[3]

 

又有《四库全书·六壬大全》将“十干寄宫”列在第一卷“入手法第一”,其曰:

 

甲课寅兮乙课辰,丙戊课巳不须论,丁己课未庚申上,辛戌壬亥是其真,癸课原来丑宫坐,分明不用四正神。(第六册,第473页)[5]

 

(2)昼贵与夜贵

天乙贵人,乃是天乙十二神将系统中的关键。关于其来源,汉代郑玄所注《易纬·乾凿度》中讲到:“太乙者,北辰之神名也,其居所曰太乙(帝),常行于日辰八卦之间,曰太一或曰天一。出入所游,息于紫宫之内外,其星因以为名焉……太乙下行八卦之宫,每四乃还于中央……天数大分,以阳出,以阴入,阳起与子,阴起于午。”(第109页)[6],(第94页)[7]太乙名称来自于星名,它居于北极紫宫之内,“游行于九宫后暂时休息于紫宫外之两颗星,这两颗星就以太一和天一之名而定名……紫宫内的天极星共有五颗,其中最明亮的是天极第二星,名帝星,即小熊β,为太乙常居……这两颗星(指“太一和天一”——作者注)位于紫宫大门口的右枢星之南,右枢星即是天龙座α星,其亮度为3.64等。天一星即是天龙10星,是一颗近五等的星。太一在它的旁边,亮度更暗,难于辨认。”(第106—107页)[6]天一贵神固然有其天文学的根据,但是如果从中国古代逻辑的角度分析,其神分为阴阳及其相反的运动,莫不是受到《易经》中“一阴一阳之谓道”、“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”的这一类比总原则的深刻影响,阴阳贵神如此,北斗之神的雌雄划分亦如此,岁星与太岁的区分也是如此。

另有清人胡煦著《周易函书》,将之解释更为详细,其曰:

 

视占时日干,于天盘上求之。卯辰巳午未申六时,用阳贵……酉戌亥子丑寅六时,

用阴贵……贵人者,十干之合气也。其法以十干布十二支,而不居辰戌。虚其对冲(对

冲谓午也),以辰戌为贵人之狱,对为天空也。阳贵顺布。甲与己合,甲加子,己加未,

故甲用未为贵人,己用子为贵人。乙与庚合,乙加丑,庚加申,故乙用申为贵人,庚用

丑为贵人。丙与辛合,丙加寅,辛加酉,故丙用酉为贵人,辛用寅为贵人。丁与壬合,

丁加卯,壬加亥,故丁用亥为贵人,壬用卯为贵人。戊与癸合,戊加巳,癸加丑,故戊

用丑为贵人,癸用巳为贵人。阴贵逆布,甲加申,己加丑,故甲用丑、己用申为贵人。

乙加未,庚加子,故乙用子、庚用未为贵人。丙加午,辛加亥,故丙用亥、辛用午为贵

人。丁加巳,壬加酉,故丁用酉、壬用巳为贵人。戊加卯,癸加未,故戊用未、癸用卯

为贵人。甲之起于子申者,贵人属土,正位丑未,乃坤二五黄中之合气,先天卦之坤在

正北子位,河图之坤在西南申方,故昼夜之分以起甲也。(第一册,第443页)[3]

 

昼夜贵人各有其具体规则。昼贵人规则:“甲羊戊庚牛,乙猴己鼠求,丙鸡丁猪位,壬兔癸蛇游,六辛逢虎上,羊贵日中俦。”夜贵人口规则:“甲牛戊庚羊,乙鼠己猴乡,丙猪丁鸡位,壬癸蛇兔藏,六辛逢午马,阴贵夜时当。”(第748页)[6]

 

(3)四课

四课是六壬类比系统特有的推理规则之一,也是六壬类比推理的重要前提。四课的建立是按照《易经》中“一阴一阳之谓道”、“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”的总原则建立起来的。具体原则是起手必先落于地盘(阴与柔),然后再由地盘之字找出其在天盘中的对应字(阳与刚),合成一课(一阴一阳与阴阳合德刚柔有体)。清人胡煦著《周易函书》中解释较详,其曰:

 

以天盘月辰加地盘时辰,视地盘日干,连上为第一课;即以干上所得之支移入地盘,

名干阴,又连上为第二课;又视地盘支,连上为第三课;即支上所得之支移入地盘,名

支阴,又连上为第四课。(第一册,第443页)[3]

 

例如,求甲子日巳时辰将之四课如下:

 

戌 亥 子 丑

亥 子 丑 甲

辰 巳 午 未

卯申

寅酉

丑 子 亥 戌

 

(4)三传

三传是六壬类比推理系统中的特有的重要推理规则,是推理的前提。所谓三传,是指六壬式中的初传、中传与末传。三传确立的根据是上述“(3)四课”中干支之间的生克与否的关系,上克下在六壬式中称之为“克”,下克上称之为“贼”,若无克贼关系就由其它关系来确定。三传取法相对复杂,大体分为:贼克、比用、涉害、遥克、昴星、伏吟、反吟、别责、八专九种,称为九宗门。九宗门可以变化出720种形式,可以视为六壬类比系统基本推理规则的变形规则。当然,有些人认为九宗门变化有四百一十五类三传,七百二十种静态课式,乃至三千多万的活动课式,这不过是说明六壬式变化的复杂情况,或者说明六壬类比系统的无限性而已。限于篇幅,我们仅以九宗门中第一宗“贼克法”为例分析。《四库全书》所载在明代所刊《六壬大全》中曰:

 

一贼克法(一下克上曰重审,一上克下曰元首):取课先从下贼乎,如

无下贼上克初,初传之上命中次,中上加临是末居,三传既定天盘将,此是

入式法第一。(第六册,第473页)[5]

 

第一类贼克法,又包括始入、重审、元首三种。若四课中只有一下贼其上神者,虽有其余之上克下者均不论,谓之重审课。如四课中只有一下贼上,无其它上克下者,又谓之始入课。重审与始入两课,由于其共性皆为一下贼上,所以三传相同。即以受克之神为初传,初传之字落地盘,由地盘之字升天盘找到其对应之字为中传,再由中传落地盘之字上天盘加临之字定末传。如四课中无一下贼上,而只有一上克下者,谓之元首课。元首课以上克下者发用为初传,以初传落地盘上天盘加临之字为中传,又以中传上天盘加临之字为末传。其三传法的确定,体现了“一阴一阳之谓道”、“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”的推理总规则。我们下面举例分析。

例1,重审课

卯月癸亥日午时亥将

 

三午

传辰

四酉 辰 亥 午

课辰 亥 午 癸

天戌 亥 子 丑

酉寅

申卯

盘未 午 巳 辰(上卷,第12页)[8]

 

地巳 午 未 申

辰酉

卯戌

盘寅 丑 子 亥

 

例2,始入课

巳月丙戌日巳时申将

 

三申

传寅

四辰 丑 亥 申

课丑 戌 申 丙

天申 酉 戌 亥

未子

午丑

盘巳 辰 卯 寅(上卷,第11-12页)[8]

 

例3,元首课

巳月丁丑日子时申将

 

三巳

传酉

四巳 酉 亥 卯

课酉 丑 卯 丁

天丑 寅 卯 辰

子巳

亥午

盘戌 酉 申 未(第736页)[6]

 

其余九宗门法的规则列出如下,限于篇幅暂不分析,供阅者参考研究。

二比用法(即知一也):下贼或三二四侵,若逢上克亦同云,常将天日比神用,阳

日用阳阴用阴,若或俱比俱不比,立法别有涉害陈。

三涉害法(见机、查微;缀瑕、复——著者自注):涉害行来本家止,路逢多克为

用取,孟深仲浅季当休,复等柔辰刚日宜。

四遥克法(神遥克日曰蒿矢,日遥克神曰弹射):四课无克号为遥,日与神兮递互

招,先取神邀克其日,如无方取日来邀,或有日克乎两神,复有两神来克日,择与日干

比者用,阳日用阳阴用阴。

五昴星法:无遥无克昴星穷,阳仰阴俯酉位中(论初传也),刚日先辰而后日,柔

日先日而后辰(论中传也)。

六别责法:四课不全三课备,无遥无课别责例,刚日干合上头神,柔日支前三合取,

皆以天上作初传,阴阳中末干中寄,刚三柔六共九课,此课先贤俱隐秘,戊午戊辰与丙

辰,干上皆午是为亲,辛丑辛未各二日,上下皆是丑未真,丁酉当为巳丁是,辛酉原来

是酉辛。

七八专法(论克不论遥):两课无课号八专,阳日日阳顺行三(连本位数),阴日辰

阴逆三位,中末总向日上眠。

八伏吟法:伏吟有课还为用,无克刚干柔取辰,迤逦刑之作中末,从兹玉历职其真,

若也自刑为发用,次传颠倒日辰并(阳日用辰,阴日用日),次传更覆自刑者,冲取末

传不论刑。

 

九反吟法:反吟有克亦为用,无克别有井栏名,若知六日该无克,丑未同干丁巳辛,

丑日登明未太乙,辰申日未识原因(辰上作申,日上作未)。(第六册,第473——474

页)[5]

 

(5)天乙十二神将、阴阳贵人入式

根据前述天乙神将的基本概念,在确立六壬类比系统特殊规则之(1)十干寄宫、(2)昼贵夜贵、(3)四课、(4)三传之后,可以将十二神将在天盘上排列出来,其排列基本原则是“天一居中,前五后六”,即是说天一前一位为腾蛇、前二位为朱雀、前三位为六合,前四位为勾陈,前五位为青龙。天一后一位为天后,后二位为太阴,后三位为玄武,后四位为太常,后五位为白虎,后六位为天空。

阴阳贵人即昼夜贵人。昼夜贵人的建立原则是根据卯为日出,酉为日落的原则确立。具体来说,其所用依据占时于式盘上处于卯辰巳午未申六时者,用阳贵人,于占时处于酉戌亥子丑寅六时者,用阴贵人。六壬式占的类比系统中,贵人即为天一贵人,也称天乙贵人。在六壬式盘上,一旦确立了天乙贵人的位置,则其它十一位天一神将的位置也随之确立。但是十二神将在六壬式盘上并非总是顺布,也有逆排的。十二神将的顺逆排列原则是,规定当天一出天门奔地户,即贵人在天门之前、地户之后则顺布十二神将;而当天一出地户而升天门,即贵人在地户之前天门之后,则逆布十二将。贵人在天门之前或天门之后均以地盘为准。具体言之,凡贵人临于地盘之亥子丑寅卯辰六位,则十二神将顺布;凡贵人临于地盘之巳午未申酉戌六位,则十二神将逆布。下面我们举例说明。

例1,阳贵人顺布十二神将。亥月寅将乙日未时占。

由于占时未在日门卯前,月门酉后,故用阳贵;占日乙阳贵人在申,申在地盘丑位,是出天门而奔地户,所以顺布十二神将。如下

 

勾 青 天 白

陈 龙 空 虎

子 丑 寅 卯

六合亥辰太常

朱雀戌巳玄武

酉 申 未 午

螣 贵 天 太

蛇 人 后 阴

 

例如,阴贵人逆布十二神将,戌月卯将戊日丑时占。

占时丑在日门卯后,月门酉前,故用阴贵;占日戊阴贵人在未,未在地盘巳位,是出地户升天门,所以逆布十二神将。如下

 

贵 神 太 玄

人 后 阴 武

未 申 酉 戌

腾蛇午亥太常

朱雀巳子白虎

辰 卯 寅 丑

六 勾 青 天

合 陈 龙 空

 

(三)六壬类比系统中的形式化推理步骤及变形公式

六壬系统中的基本推理形式可以分为以下四步骤:

一、定正月时和正日时

确定月份和占时,在于确定六壬类比系统的推理前提,也就是说根据月份的月建确定月将和确定占时的干支后,依据“月将加时”的原则,排出地盘和天盘。

二、十干寄宫

目的是将十个天干与十二个地支统一起来,以便于推理,具体地说是便于排出四课。

三、确定三传

排三传的方法有九大类,六壬中称“九宗门”,即贼克、比用、涉害等九大类情况,又可以细分720中课体变形规则。

四、确定天一阴阳贵神之所在和十二神将在天盘上的顺布与逆布情况

根据天干和占时确定阴阳贵神,又根据十二神将落于地盘情况,定出其在天盘上的顺布与逆排情况。

根据上述四步,可以排出六壬系统的形式化公式,这个公式是变形公式。下面我们举例说明。

《龙首经》是较为古老的六壬式占书,其中“第三十三经”是“占诸市贾求利吉凶法”,其曰:“假令九月戊子日日昳时,太冲加未,欲为估市”。其推理得到形式化的变形公式如下:

 

三巳 常

申 青

传丑 贵

青贵

四辰 申 酉 丑

课申 子 丑 戊

天贵 丑 寅 卯 辰

螣 子巳

亥午

盘戌 酉 申 未(第763页)[6]

关于此课变形公式推衍,卢央在《中国古代星占学》中说到:“九月戊子日日昳时,即未时。九月将为太冲。此四课中既无上下贼克,又无遥克,故为昴星课类。按昴星取三传法,阳日取地盘酉宫上神为初传,支上神为中传,干上神为末传。戊日贵人(阳贵——引者注)在丑,在地盘巳位,巳在南方,故逆布十二神将。”(第763页)[6]上述推理分为四个步骤,可以大致描述如下:

1、已知条件:“九月戊子日日昳时,太冲加未”。

2、根据步骤一“正月时与正日时”,排出地盘与天盘。

3、根据步骤二“十干寄宫”,排出四课。

4、根据上面2与步骤三确定三传:即用九宗门中的昴星法取三传。

5、根据步骤四,确定天一阴阳贵神之所在和十二神将在天盘上的顺布与逆布情况。戊日未时用阳贵丑,天盘丑临于地盘巳,十二神逆布。

 

二、六壬占断系统——六壬类比逻辑的语义系统

传统六壬中的占断系统,是六壬类比逻辑系统中的语义系统,它是六壬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,与上述形式系统一起构成了完整的六壬逻辑类比系统。六壬类比逻辑是中国古代逻辑的有机组成部分,因此其核心理论遵从中国古代逻辑的“推类”理论。“推类”理论中的“依类相推”、“类不悖,虽久同理”(《非相》)在六壬语义系统中影响深远。此外,六壬系统中的推类还特别注意“譬”,即以类为据的“譬”谕式推理,“譬”式中的“以其所知谕其所不知,而使人知之”(《说苑·善说》),《墨经》中所谓“举物而以明之也”等理论在六壬语义系统中同样具有深远的影响,因此六壬语义推理的以类为据的比喻成份很大,因此将六壬逻辑称为“类比”逻辑有其内在根据。

同样,作为易学逻辑有机成部分的六壬类比逻辑,也深刻地受到易学逻辑推类原则的影响。《易传》中所谓“方以类聚、物以群分”(《系辞》)、“以类族辨物”(《象传》)、“其称名也,杂而不越、于稽其类”(《系辞》)、“引而伸之、触类而长之”(《系辞》)、“与类行”(《彖传》)在六壬逻辑中都有深刻的体现。另外,《易纬·乾凿度·卷上》所言:“孔子曰:易本阴阳,以譬于物也”(第88页)[7]、“物感以动,类相应也”(第93页)[7],即依类相应、依类譬喻的易学推类理论在六壬中均有深刻影响。这些影响,在六壬类比逻辑系统中有时直称之为“类神”、“类象”、“类物”、“类事”等等。

六壬类比逻辑的语义系统由四大基本子系统构成,它们是:十二月将子系统、十二神将子系统、六亲子系统、神煞子系统。每一子系统下又可再分不同的子系统,如神煞系统就包括太岁、北斗、干支等不同的子系统。六壬类比逻辑语义系统中的这些构成子系统,都是对上述“形式系统”中的初始符号、基本规则中的内容进行语义赋值的结果。语义系统中的各大子系统之间、子系统下的子系统之间,充满复杂钩稽的关系,限于篇幅不再赘述,仅举例说明之。

我们再以《龙首经》“第三十三:占诸市贾求利吉凶法”为例进行分析。其原文如下:

占诸市贾求利吉凶法第三十三

正日时,欲皆令今日之时辰上神及人年上神与所欲为市贾物类相生者,吉。又欲今日日辰阴阳中有小吉、青龙。青龙所居神与今日日辰上神相生者,吉。太岁上神不克人年上神、人年上神不制青龙者,吉。又欲令所往至之地,上有吉神将,有王相气,与人年上神不相贼,市估有利。

假令九月戊子日日昳时,太冲加未,欲为估市。人年立巳,太岁在寅。大吉为天一临于戊(戊寄位在巳,巳即人年立辰),传送为青龙临子,此为有其物类。其日辰与人年上神,及青龙所居神相生。大吉临人年,魁临太岁,不与人年神相贼,而北出传送下,大吉利。虽先备二吉一凶,可用,务令辰人年上神相生物类者,可用也(式经云:审问所之之乡,东南西北四维,得与年相生,多王相之气者,即有福,估市有利,不逢贼盗所居,见好,所欲皆得。但青龙居有气之神,而加有气之乡,即得财,若青龙制人年,即无所得)。(第七册,第二七〇页)[9]

 

此例的正月时正日时及所欲占事是“九月戊子日日昳时,太冲加未,欲为估市。”由此所推出的变形公式如上文。通观全篇,除“九月戊子日日昳时,太冲加未”一部分涉及形式系统外,其余主要是语义推演系统的内容。其所用规则大致如下:

1、易学逻辑母系统五行生克规则。一般来说,五行关系中,相生或比和为吉,即可赋值为吉;相贼克为凶,即可赋值为凶。文中所谓“物类”指的是五行分类,“物类相生”指的是五行相生。如“欲皆令今日之时辰上神及人年上神与所欲为市贾物类相生者,吉”,是指时辰上神卯木与“人年立巳”巳之上神丑土在五行属性上不能市贾物类的经营项目相贼克,原文中虽设伏笔没有直明交代经营项目为何,但是不外乎木材、粮食、砖石、五金等等,在下面的结论中我们会看到。(人年行年也是六壬类比逻辑的规则,人年即生年,行年由人年推知,所用为‘六甲起行年法’,其未赋值是形式系统规则,赋值后即为语义系统规则。此例为占诸市贾求利吉凶,由于是占自身,因而要知人年和行年。关于‘六甲起行年法’,《御定六壬直指·起行年法》中曰:“行年者,占人之流年也。男一岁从寅顺行,女一岁从申逆行,周而复始,数至见今岁数者止。大约年命上神,易与日干相合相生,不宜相冲相克。”,上卷,第62页[10])如“青龙所居神与今日日辰上神相生者,吉。太岁上神不克人年上神、人年上神不制青龙者,吉。”青龙所居神是申金,它与日辰上神丑土是相生关系,故吉。“太岁在寅”,太岁上神戌土与人年上神丑土比和,为吉;人年上神丑土生青龙申金,是“人年上神不制青龙”,故吉。

2、十二月将、十二神将规则。十二月将与十二神将赋值后各有所适与吉凶。其原则有二:一是各从其类,同类者吉,即文中所言“有其物类”;二是空间的吉方与吉位,这与古代传统文化的认知系统密切相关。如上文“大吉为天乙临于戊(戊寄位在巳,巳即人年立辰),传送为青龙临子,此为有其物类。”贵人天乙居戊,戊寄在巳,与人年巳同位,古人认为太乙吉星与人同位,可谓吉星高照,当然是好事了。青龙加临传送,古人认为青龙与财是同类,财与传送相叠加当然就是财源滚滚了。古人还认为龙得水即有生气,子水是正水居北方,青龙下加临子水是“得气”、“得地”(文中所言“青龙居有气之神,而加有气之乡,即得财”),当然是好事了。文中“大吉临人年,魁临太岁,不与人年神相贼,而北出传送下,大吉利。”是一个空间上的吉象,天乙吉星高照,河魁太岁居六合由人年所生(火生土),而传送吉星自北方紫微宫而下,一幅多么吉祥的空间景象啊!但是这种语义的解释只是中国历史文化传统背景下的产物,因此只有在中国历史文化传统的背景体系下的解释才是有效的。

经过语义的推理,《龙首经》“第三十三:占诸市贾求利吉凶法”得出结论:“虽先备二吉一凶,可用,务令今日辰人年上神相生物类者,可用也。”要想得到吉祥的结果,是要按日辰上神、人年上神丑土“相声物类”的经营方向去做,一定是好的(略)。

 

三、结论

 

我们通过对六壬类比逻辑系统的考察,大致可得到如下结论:

1、六壬系统的建立与演算是建立在“天人一体”这一根本性的观念上的。古代社会由于生产力低下、科技不发达,人对自然界产生极大的依赖和敬畏,认为人世间的吉凶祸福与天体运行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。在科技昌明、咨询发达的今天,用六壬来预测吉凶的方法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。但是,由于六壬在古代受到人们极大关注,对它的研究倾注了古人极大的智慧和心血,使得它与古代文化的方方面产生了密切的互动关系。这使得我们今天可以剥去其神秘外衣,严肃认真地思考其中所蕴含的文化价值、思维价值与逻辑价值。

2、六壬系统分为两部分。一是形式系统部分,这一部分所用的是中国古代文化中最为抽象的符号——干支,在它的形式运算和推衍中,这些符号并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,因此这一部分中的运算基本上是形式的,或者说是中国式的形式逻辑系统。六壬逻辑的格式由天地盘(地盘往往省略)、四课、三传、神将组成,它和线性的逻辑方程截然不同,是中国特有的逻辑系统。二是语义系统部分,这一部分中六壬运用的干支符号和自身特有的符号(如月将、神将、神煞、六亲等)被赋予了极为广泛的意义,其推理只有在中国的历史文化背景下才能被有效的解释,但是这种推理的核心依然是“依类相推”,即“推类”或“类比”。用“类比”的概念刻画六壬系统的逻辑本质特征并不是说等同于西方逻辑的“类比逻辑”,而是说它至少具有两个方面的特征。一是具有“推类”的特征,二是具有“譬”的特征,当然,所有的中国古代逻辑等具有这两个方面的特征,六壬逻辑亦不例外。

 

【参考文献】

[1] (清)纪昀等总纂:《六壬大全提要》,《钦定四库全书总目(整理本)》,四库全书研究所整理,北京:中华书局,1997年,上卷,第1436页。

[2](清)俞正燮撰:《俞正燮全集》,(今)于石、马君骅、诸伟奇校点:合肥:黄山书社,2005年,壹卷,第499-500页。

[3](清)胡煦撰:《周易函书附卜法详考等四种》,(今)程林点校,北京:中华书局,2008年,第一册,第441页。

[4] (宋)沈括著:《梦溪笔谈》,(今)金良年校点,济南:齐鲁书社,2007年,第39-40页。

[5] 《六壬大全》,《四库术数类丛书》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1991年,第六册,第513页。

[6]参见卢央著:《中国古代星占学》,北京: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,2007年,第747页。

[7] (汉)郑康成注:《易纬·乾凿度》,(今)林忠君著:《〈易纬〉导读》,济南:齐鲁书社,2002年,第94页。

[8] 例子引用自:《御定六壬直指》,《〈故宫珍本丛刊〉精选整理本丛书·术数》,(今)李峰整理,海口:海南出版社,2004年,上卷,第12页。

[9] 孙星衍校:《黄帝龙首经》,《续修四库全书术数类丛书》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2006年,第七册,第二七〇页。

[10] 《御定六壬直指》,《〈故宫珍本丛刊〉精选整理本丛书·术数》,(今)李峰整理,海口:海南出版社,2004年,上卷,第62页。

 

(原载《中国传统思维方法研究》,学林出版社2010年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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